《太康縣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辦法》解讀和說明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全縣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以下簡稱營養改善計劃)工作,持續提升農村學生營養狀況和身體素質,不斷促進農村教育事業發展和教育公平,太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現對相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11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意見》(國辦發〔2011〕54號),啟動實施營養改善計劃。我縣2011年納入國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營養改善計劃國家試點縣,2012年開始實施營養改善計劃。
2022年,教育部等七部門《關于印發〈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辦法〉的通知》(教財〔2022〕2號),
10多年來,在縣委、縣政府的堅強領導下,縣教體局會同有關部門深入推進營養改善計劃各項工作,農村學生營養狀況明顯改善、身體素質明顯提升。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營養改善計劃工作,持續鞏固營養改善計劃實施成果,縣教體局牽頭起草了《實施辦法》,先后進行專題學習、實地考察和座談研討,多次征求各鄉鎮黨委政府、縣直有關單位和全縣教體系統意見和建議,經反復修改完善,形成該《實施辦法》。
二、起草依據
(一)教育部等七部門《關于印發〈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辦法〉的通知》(教財〔2022〕2號);
(二)縣委、縣政府關于營養改善計劃的重要決策部署,縣直有關單位的意見和建議。
三、編制思路
《實施辦法》聚焦當前我縣營養改善計劃實施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對營養改善計劃工作提出具體要求,作出明確規定,將營養改善計劃作為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來抓。
四、主要內容
《實施辦法》包括總則、管理體制、供餐管理、資金使用與管理、采購管理、營養健康監測與教育、應急事件處置、績效管理與監督檢查、附則共9章45條。
主要包括以下內容:一是完善管理體制。強調營養改善計劃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實行分級負責,各部門、各方面協同推進的管理體制,政府起主導作用。全縣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和部署營養改善計劃的各項工作。二是強化供餐管理。主要從供餐方式、供餐內容、供餐基本條件、食品安全管理等方面作出規定,并從嚴格食品貯存、加工、配送管理,加強食堂從業人員管理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三是嚴格資金使用管理。主要從資金安排、資金使用和資金監管等三個方面作出明確規定。四是規范采購管理。主要對采購需求管理、采購意向公開、采購人和采購方式、采購程序、合同管理和履約驗收等提出具體要求。五是加強營養健康監測與教育。明確有關部門的職責,強調注重學生營養健康監測結果的運用,加強膳食指導,并要求各校加強營養健康教育,推動開展勞動教育,強化感恩教育。六是加強應急事件處置。要求各校嚴格執行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的有關規定,建立應急事件處置協調機制,明確相關部門職責,逐級逐校制訂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應急事件處置演練。七是加強績效管理與監督檢查。要求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建立健全公開公示制度,建立健全監督檢查機制,開展專項檢查,建立學校食堂信用檔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責任追究制度等。
五、工作目標
對照教育部等七部門《關于印發〈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辦法〉的通知》各項具體要求,進一步推進我縣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科學化、規范化、精細化管理。
(一)在供餐方式上,學校食堂由學校自主經營、統一管理,不得對外承包或委托經營。
(二)在供餐基本條件上,學校食堂全面推行明廚亮灶,達到《實施辦法》提出的場所布局、設施設備、工藝流程、人員規章、配送車輛、視頻監控、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三)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加強食品安全制度建設,實施全過程監管,落實學校負責人陪餐制度。食品貯存管理方面,合理設置貯存場所,建立健全出入庫管理制度、庫存盤點制度;食品加工管理方面,認真落實對原料品質、食品烹飪要求、留樣制度、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各項要求;供餐配送管理方面,送餐車輛及工用具的衛生及運輸條件、盛裝容器的封裝、學校人員的查驗接收等符合相關要求;落實食堂從業人員管理制度。
(四)在資金使用方面,加強學校食堂財務管理,營養膳食補助資金設立專門臺賬,明細核算,確保全額用于為學生提供營養膳食,補助學生用餐。
(五)在資金監管方面,高度重視全國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管理信息系統的日常使用管理工作,加強受益學生實名制管理,嚴防套取、冒領營養膳食補助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