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縣醫療物資儲備應急預案
一、總則
為提高應對突發事件所需醫療物資應急保障能力,保證應急處置所需重要醫療物資迅速、高效、有序地調度與供應,建立協調一致、高效、快捷的重要醫療物資應急保障體系,確保醫療物資儲備安全運行,編制本預案。
1.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物資儲備應急預案》、《太康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
2.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太康縣發生各類突發事件情況下重要醫療物資應急保障工作。
3.工作原則。按照“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工協作、協同保障”的工作原則,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整合全縣各方面應急醫療物資保障資源,必要時,實行統一指揮、統一調度,建立專業應急物資儲備,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別負責物資的儲備、更新和日常管理等;加強協調配合,確保重要醫療物資儲備應急保障體系在處置突發事件時反應迅速,保障有力。
二、組織體系
1.領導機構。應急管理工作由縣委縣政府領導統一領導。應急醫療物資儲備領導小組是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醫療物資管理的領導機構。其日常事務由應急醫療物資儲備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
2.工作機構。應急醫療物資儲備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儲備領導小組”)負責常態下縣重要醫療物資儲備品種數量的確定、承儲企業的落實、儲備物資的動用、補貼費用的核撥,以及重要醫療物資儲備的日常管理,辦公室設在縣工信局。在應對突發事件過程中,根據縣委縣政府的要求,負責及時調用相關儲備物資,為應急處置行動提供保障。
3.職責。縣工信局牽頭對重要醫療物資儲備進行統一管理和綜合協調,確保重要醫療儲備調得動、用得上;會同相關應急管理工作機構,提供必要的應急物資保障。
三、常態管理
1.儲備管理。建立縣重要醫療物資儲備、專業應急物資儲備應急保障體系,建立定期檢查、備案制度,定期組織儲備目錄評估和物資更新。儲備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負責縣重要醫療儲備的日常管理。
2.監測預防。一是儲備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加強對突發事件相關信息的監測、收集和研判,加強信息溝通和通報,按照各類突發事件的特征和防范、處置要求,主動研判應急醫療物資需求,及時做好醫療物資應急保障準備。二是本縣一旦發生重特大突發事件,或發布突發事件預警信號,應急醫療物資儲備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會同相關部門和單位視情采取以下物資應急保障準備:(1)開展重要物資需求評估,及時補充必要的物資儲備;(2)檢查相關應急物資儲備落實情況,視情做好增加準備;(3)與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建立信息溝通渠道,及時獲取物資應急保障需求;(4)調集、籌措所需物資、運輸工具、人員隊伍進入待命狀態,并視情做好后續準備;(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預防性措施。
四、應急保障行動
1.信息報告與通報。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落實突發事件信息通報、協調機制,加強協作,并根據重要醫療物資應急保障需要,及時通報、聯系和協調。開展重特大突發事件醫療物資應急保障行動的,必須在1小時內向縣委縣政府領導書面報告。
2.分級保障。一旦發生突發事件,事發單位和應急醫療物資儲備辦公室負有突發事件即時處置的,第一責任要盡力組織提供應急處置所需的醫療物資保障。根據醫療物資應急事件的發展態勢和處置情況,縣重要醫療物資應急保障等級分為兩級:Ⅰ級和Ⅱ級,并可及時做出調整。
Ⅰ級醫療應急保障。當突發事件影響范圍集中,事態比較嚴重,需要動用專業應急物資儲備、縣重要醫療物資儲備實施應急保障,啟Ⅰ級應急保障。(1)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本縣醫療物資應急保障預案,組織調用本縣醫療物資儲備或本部門物資儲備開展應急保障。(2)如實物儲備難以滿足應急處置需要,有關部門可根據掌握的信息,協調有關部門積極組織貨源,保障應急處置行動。(3)有關部門為應對突發事件,可以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緊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重要醫療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投入應急處置行動。(4)按照逐級動用的原則,組織調用專業應急物資儲備、縣重要醫療物資儲備。當本部門儲備物資不能滿足需要時,可自行組織應急醫療物資調劑互助。必要時,可報請縣委縣政府協調。(5)應急保障情況應及時報縣委縣政府及儲備領導小組辦公室等有關部門。
Ⅱ級應急保障。當發生重特大突發事件,影響波及全縣范圍,事態嚴重,縣委縣政府決定成立醫療物資應急保障組,啟動Ⅱ級應急保障。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縣醫療物資應急保障組統一組織、協調本縣醫療物資應急保障力量和資源,開展醫療應急保障工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應急處置。(1)在縣醫療物資應急保障組的統一指揮下,全面整合、合理調配和調用全縣醫療應急物資資源。(2)在縣醫療物資應急保障組的統一指揮下,各相關單位共同負責協調有關生產和流通企業積極組織貨源,動用儲備和商業庫存,并及時安排運輸,確保醫療應急物資供應。(3)根據應急物資保障需要,各相關單位在縣醫療物資應急保障組統一指揮下,按照職責分工,及時協調有關生產企業組織應急生產,及時提供必要的醫療物資保障。(4)必要時,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緊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重要醫療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投入應急處置行動。
3.應急保障結束。Ⅰ級或Ⅱ級應急保障結束事態得到控制后,縣應急醫療物資儲備領導組終止醫療物資應急保障行動,轉入常態管理,并及時做好醫療物資動用情況的統計上報。
五、后期處置補充更新
應急醫療物資儲備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會同承儲部門,做好縣級醫療儲備物資應急動用后的補充更新工作。同時,在組織需求分析和評估的基礎上,完善醫療物資儲備目錄,加強醫療物資保障能力。
六、協同保障
1.重點聯系企業制度。建立應急醫療物資分品種重點聯系企業制度。加強與重點聯系部門的信息溝通,及時掌握庫存等有關情況,建立動態數據庫,形成重要醫療物資應急保障快速反應機制。
2.信息儲備保障。有關部門要對本縣未儲備重要醫療物資進行梳理,建立非儲備醫療物資信息庫,擬定必要的緊急支援、采購及供應協議,確保醫療物資快速到位。
3.交通運輸保障。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要編制相應應急醫療物資運輸保障預案,保證應急情況下應急醫療物資的運輸。
4.通信保障。工信局要加強對有關電信、移動、網通企業的組織協調,保證重要醫療物資應急保障行動的通信暢通。
5.技術保障。應急醫療物資儲備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專業應急物資儲備單位要不斷完善信息資源的集成與共享,實現對醫療儲備物資的分級管理、科學決策和合理調度。
七、監督管理
1.演練。應急醫療物資儲備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協調相關協同保障單位,適時組織突發事件重要醫療物資應急保障演練,演練結束后,要認真總結,針對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相關預案。
2.獎懲。一是對在應急醫療儲備物資應急保障行動中做出重大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縣委縣政府視情給予表彰或獎勵。二是對單位和個人未按預案要求履行職責,造成重特大損失的,由縣委縣政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太康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