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縣信訪局群體性上訪事件
應急預案
為維護社會穩定,切實做好群體性上訪事件的信訪維穩工作,建立和完善統一指揮、運轉協調、科學有效工作機制,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工作預案。
一、組織領導
為建立統一領導、職責明確、運轉有序、反應迅速、處置有力、依法規范的群體性上訪事件的維穩工作處置機構,成立局信訪維穩工作領導小組,局黨組書記、局長任組長,局班子成員任副組長,各股室負責人為成員。負責指導、督促、檢查及信息收集、信息報告、日常值班以及預案啟動后的綜合協調、現場維護、特殊情況緊急處置等工作。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二)事前預防與事后應急相結合,預防為主,迅速處置化解矛盾。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穩控、早解決,盡最大努力將事件控制在萌芽階段,控制在屬地,控制在本系統。
(三)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結、宜快不宜慢、宜緩不宜激。講究策略,注意方式方法,正確做好群體性突發事件現場處理工作。
(四)快速反應、科學應對。建立預警和處置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一旦出現突發事件,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及時應對。
(五)依規管理、分級控制。嚴格按照《信訪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對重大突發事件進行預警、控制、管理和處置,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態發展。
(六)堅持依法處置,注重依據。做到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將強制性手段和教育疏導措施有機結合起來。
三、信訪穩定問題處置規程
(一)接報后,立即向局信訪維穩工作領導組組長通報情況,啟動應急預案。
(二)應急狀態啟動后,維穩工作領導小組立即派人趕赴現場,到達現場后,從三個方面開展工作:
1.事態控制:制定現場應急方案,并進行上報和組織實施,及時向局信訪維穩工作領導組組長和主管領導匯報現場工作進展情況。
2.教育引導:了解上訪人員或滋事人員提出的主要問題,并進行對話,做好解釋疏導工作。
3.協調聯絡:通知上訪人員或滋事人員所在單位或所在鄉(鎮、街道)政府赴現場進行勸導,動員家人參與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三)突發事件全部消除后,負責處理維穩工作的有關人員方可離開現場。
(四)負責處置信訪維穩工作人員對突發事件必須詳細記錄在案,同時要對應急行動過程中的各項活動進行綜合評價,整理記錄(包括談話記錄、攝像、照相及其它相關資料),及時寫出工作總結,并進行歸檔保存。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值班。局機關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嚴格按照值班表明確一名班子成員帶班,安排相關人員值班,遇有信訪穩定方面的重大、緊急信息要迅速報告局維穩辦。
(二)接訪。值班人員需做好每日接訪工作,及時妥善處理全局的安全穩定及群眾信訪事項。防止因處理不及時、處置不當導致事態擴大和蔓延,造成重大事件發生。
(三)排查。在全縣范圍內定期開展集中排查行動,排查重點是當前群眾熱點、焦點問題及重點領域中的矛盾和糾紛等。
(四)調處。對排查出來的問題,記錄在案,及時處理,對重大、緊急問題須立即向負責人或維穩辦報告,必要時與地方有關部門取得溝通協調,共同處理。對發生在局內的事件,要采取有效措施,迅速處置。
(五)穩控。妥善處理信訪穩定方面的問題,力保解決在內部,加強對農民工及群體性事件的防控,杜絕越級上訪。對蓄意制造事端的人員,要采取針對性措施進行教育穩控,確保不失控。
(六)責任落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一是落實領導干部包案制度,確保本單位發生的重大信訪問題全部包案,落實到位;二是值班人員必須全力配合并處理發生在值班期間的各種事件。一旦發生群體性事件,在開展妥善處置工作的同時,必須立即向值班領導報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對做好群體性事件維穩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建立責任追究制,各科室作為維穩的第一責任人,必須管好自己的人,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局維穩工作領導小組的各項指令和工作安排,確保一切矛盾化解在基層。
(二)綜治及維穩事件的處置,堅持解決問題與思想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既要妥善化解矛盾,維護內部穩定,又要堅持依法辦事,正確運用政策法規,采取果斷措施迅速處置,防止事態的擴大和蔓延,維護全局的形象,確保全局正常的工作秩序。
(三)建立維穩協調聯動機制。局維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一組織、協調和領導全局的維穩工作,各有關股室及下屬單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形成信訪維穩工作的合力。信訪系統全體人員要高度重視群體性上訪事件維穩工作,一旦發生突發事件,接到通知后,應立即趕往現場待命,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迅速開展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搪塞。
(四)嚴格日報告制度。嚴格執行信訪日報告、零報告制度,對當日信訪動態、排查及處置情況每日上報,對緊急重大信訪信息按程序及時上報,并加大對信息收集、研判和報送的工作力度,確保信息及時有效。
(五)保持通訊暢通。局維穩辦成員和各科室負責人的手機要做到24小時開機,確保通訊聯系暢通,遇有緊急、重要事情或重大突發事件,要及時報告,妥善處理。
(六)在群體性突發事件處置期間,凡因敷衍應付、態度蠻橫、推諉扯皮等原因導致事態擴大、引發嚴重后果的,將嚴格追究責任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太康縣信訪局
2026年1月4日